外匯通函彙編
- 121請轉知貴會所屬會員,因擔任電子支付機構業務中收受儲值或代理收付款項交付信託之受託銀行,辦理外幣特定單獨管理運用金錢信託業務,應依說明辦理。
- 122茲修訂指定銀行得與臺灣地區人民幣清算銀行(以下簡稱人民幣清算行)辦理平倉交易之規定如說明
- 123自即日起,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經取得主管機關許可在國內募集或私募外幣計價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有關其以新臺幣收付及銀行業受理其代結匯申報等事宜,請依說明辦理。
- 124各證券(期貨)投資信託公司向本局申報之「資金進出及國內外資產表」及各種「資金變動表」,自104年12月第1旬資料起,改以「中央銀行金融資料網路申報系統」(以下簡稱申報系統)透過網路申報,並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 125自即日起,放寬指定銀行受理以傳真交易指示方式,辦理結匯金額達等值新臺幣50萬元以上外匯業務,並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 126自即日起,指定銀行於經本行許可或備查之網路銀行外匯業務項下,得受理顧客於線上新增自行本人外匯存款帳戶為約定轉出、轉入帳戶辦理結匯及轉帳之約定事項,無須親赴銀行櫃檯申辦,並請依說明辦理。(自2018.1.4起停止適用)
- 127因應外幣債票券款券同步交割(DVP)之需要,部分外幣債票券交割款涉及客戶外匯存款帳戶資金匯出入之媒體申報方式,請依說明一辦理,請查照。
- 128即日起至104年9月18日止,外匯指定銀行得依說明二向本行申請許可為「外幣結算平台」美元清算銀行,請查照。
- 129保險業(DIU)申請辦理限為擔任外幣聯合貸款案參加行之外幣放款業務程序及應遵循事項(自2016.3.23起停止適用)
- 130關於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外幣全權委託投資外幣有價證券業務之投資標的範圍,請依說明辦理。
- 131訂定銀行發行外幣可轉讓定期存單管理要點
- 132修正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作業規範(人民幣業務說明自2015.10.26起停止適用)
- 133為提升本局外匯收支統計之正確性及使用性,指定銀行承作客戶匯出、入匯款分類編號為「693」之交易,以及個人辦理出、進口貨款結匯,應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 134自104年7月20日起,銀行業受理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及期貨商從事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臺灣期貨交易所掛牌之美元兌人民幣匯率期貨之結匯申報事宜,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 135辦理外幣債票券清算交割銀行業務之申辦程序
- 136本國指定銀行設立分行服務處辦理外匯業務之申請程序及應遵循事項
- 137茲訂定壽險業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OIU)月報表共9式,請查照轉知會員公司OIU依說明辦理。
- 138茲訂定產險業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OIU)月報表共9式,請查照轉知會員公司OIU依說明辦理。
- 139放寬指定銀行得不經申請逕行辦理未涉及新臺幣匯率之外匯衍生性商品範圍(自2016.9.9起停止適用)
- 140指定銀行擔任票券商及證券商外幣債票券交易代理銀行之申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