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通函彙編
- 61「銀行業輔導客戶申報外匯收支或交易應注意事項」業經本行於108年1月29日以台央外伍字第1080005747號令修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檢附修正規定1份,請查照。
- 62「外匯證券商輔導客戶申報外匯收支或交易應注意事項」業經本行於108年1月29日以台央外伍字第1080005748號令修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檢附修正規定1份,請查照。
- 63自即日起,本行98年8月14日台央外柒字第0980040984號及98年8月20日台央外柒字第0980041857號函停止適用,請查照。
- 64有關指定銀行接受國內顧客申請代償於其他指定銀行承作之未到期外幣貸款,請轉知所屬會員銀行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 65茲修訂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申報表計2式,請查照轉知貴行OBU依說明辦理。
- 66銀行業現行外匯收支或交易資料傳輸至本行外匯資料處理系統,請依照修訂後「電腦檢核交易單證內容之項目說明」(附件1至6)辦理。請查照。(自110年7月1日起停止適用)
- 67「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業經本行於107年11月13日以台央外伍字第1070044517號令修正發布,檢附修正條文1份,請查照。
- 68「銀行業輔導客戶申報外匯收支或交易應注意事項」業經本行於107年11月13日以台央外伍字第1070044518號令修正發布,並自107年11月15日生效,檢附修正規定1份,請查照。
- 69「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作業規範」業經本行於107年11月13日以台央外柒字第1070041216號令修正發布,並自107年11月15日生效,檢附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 70茲修正「銀行業辦理外匯收支或交易資料申報問答集」(以下簡稱申報問答集)部分內容如附件,請轉知負責相關業務同仁,請查照。
- 71有關票券金融公司總公司以營業人身分經營涉及利率之外匯衍生性商品業務相關申請程序及應遵循事項,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 72茲修訂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兩岸金融業務往來月報表計4式,請查照轉知貴行OBU依說明辦理。
- 73茲修訂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申報表計2式,請查照轉知貴行OBU依說明辦理。
- 74修正發布「外幣收兌處設置及管理辦法」全文 16 條;並自107年8月1日施行
- 75茲修訂壽險業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OIU)月報表共6式,請查照轉知會員公司OIU依說明辦理。
- 76茲修訂產險業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OIU)月報表共5式,請查照轉知會員公司OIU依說明辦理。
- 77茲修訂再保險業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OIU)月報表共5式,請貴公司OIU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 78自本(107)年2月1日,貴金融機構辦理外匯收支或交易傳送相關明細資料,其中涉及幣別及國家(地區)代碼,請依據修正後附件辦理,請查照。
- 79「指定銀行受理顧客透過電子及通訊設備辦理外匯業務作業要點」業經本行於107年1月4日以台央外柒字第1070000002號令訂定發布,並自107年1月6日生效,檢附規定、總說明及逐點說明各1份,請查照。
- 80「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業經本行於107年1月4日以台央外柒字第1070000003號令修正發布施行,檢附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