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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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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證券(期貨)投資信託公司向本局申報之「資金進出及國內外資產表」及各種「資金變動表」,自104年12月第1旬資料起,改以「中央銀行金融資料網路申報系統」(以下簡稱申報系統)透過網路申報,並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發布日期:

中 央 銀 行 外 匯 局  函
地址:10066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2號
承辦人:林秉融
電話:(02)2357-1195
傳真:(02)2357-1959
電子信箱:clarity@mail.cbc.gov.tw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0月6日
發文字號:台央外伍字第104004388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
主旨:各證券(期貨)投資信託公司向本局申報之「資金進出及國內外資產表」及各種「資金變動表」,自104年12月第1旬資料起,改以「中央銀行金融資料網路申報系統」(以下簡稱申報系統)透過網路申報,並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為提高作業效率及節省證券(期貨)信託業者申報資料處理成本,各檔基金原以傳真或寄送旨揭紙本報表之申報方式,改由透過網路申報系統申報媒體資料。
二、本案申報媒體資料之報表計有「資金進出及國內外資產表」1式(附件1)及各種「資金變動表」4式(附件2);其中兆豐國際全球信託基金等共11檔基金(附件3)適用FD04資金變動表。以上報表之Excel表格及檔案格式說明(附件4),請自本行申報系統網站(http://bcf.cbc.gov.tw/)下載。
三、前項報表請彙整每旬各檔基金資料後,統一於次旬第2個營業日前,上傳至本行申報系統。自本(104)年12月第1旬資料起,採網路申報系統與原傳真報表方式雙軌並行;自105年3月第1旬資料起,全面改採網路申報,免再傳真或寄送紙本報表。
四、「資產負債表報告書及庫存資產調節表」仍依現行作業方式,於每月10日內報送前月之報表至本局匯款科。
五、各檔基金於匯出、入投資資金時,仍應檢附原本局同意函所附之「資金變動表」、本局同意函及證券主管機關應確認文件,投資損益部分應加附損益計算書,依「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及「銀行業輔導客戶申報外匯收支或交易應注意事項」之規定辦理結匯;於辦理每筆達5百萬美元或等值外幣以上之匯款前,應先以電話通知本局匯款科(電話號碼:2357-1202)。
六、金融機構人員使用「中央銀行金融資料網路申報系統」,須由該機構單位管理者核發識別碼及通行碼。若無單位管理者,須先向本行資訊處資料科申請單位管理者識別碼及通行碼。
七、本案有關網路申報系統問題,請洽本行資訊處規劃科楊先生(電話2357-1686);其他結匯申報問題,請洽本局匯款科林先生(電話2357-1195)。
正本:元大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等37家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康和期貨經理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副本: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含附件)、本行資訊處

檔案下載

  • 附件1 資金進出及國內外資產表ODT
  • 附件2 各種「資金變動表」ODT
  • 附件3ODT
  • 附件4 Excel表格及檔案格式說明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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