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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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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OIU)從事「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第3條之外幣擔保放款,請惠予轉知所屬會員公司OIU依說明辦理。

發布日期:

中 央 銀 行  函
地址:10066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2號
承辦人:姚子青
電話:02-23571283
傳真:02-23571959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2月24日
發文字號:台央外拾壹字第104005540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
主旨: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OIU)從事「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第3條之外幣擔保放款,請惠予轉知所屬會員公司OIU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OIU已依「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第15條應適用之「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規定,訂定徵信核貸處理程序及風險管理規範者,視同業經本行許可從事旨揭外幣擔保放款,無須再個別申請許可;惟須於首案開辦前函報本行備查,且本於「國際金融業務條例」之立法意旨,放款本息應以外幣收付,放款對象應為非居住民;違反者,經本行限期改正,屆期仍未改正,或情節重大者,本行得廢止許可。
二、OIU申報本行月報表中,「FIL3-壽險業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外幣投資地區別月報表」及「FIN3-產險業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外幣投資地區別月報表」配合修正(如附件),並自105年1月申報104年12月資料起適用。
正本: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本行資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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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壽險業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外幣投資地區別月報表XLSXODSPDF
  • 產險業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外幣投資管理辦法XLSXODS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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