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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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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銀行發行外幣可轉讓定期存單管理要點

發布日期:

中 央 銀 行  函
地址:10066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2號
電話:02-23936161
傳真:02-23571265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7月31日
發文字號:台央外柒字第104003330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
主旨:「銀行發行外幣可轉讓定期存單管理要點」業經本行於104年7月31日以台央外柒字第1040029023號令訂定發布,並自即日生效,檢附規定、總說明及逐點說明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旨揭管理要點第13點規定,指定銀行向本行申請發行許可時,應檢附之年度發行計畫格式如附件。
二、指定銀行依「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作業規範」第5點第5款規定,得逕憑存戶以其本人之外幣可轉讓定期存單質借外幣;或以授信戶本人持有之外幣可轉讓定期存單為擔保辦理外幣授信。
三、前經本行許可辦理外幣票券簽證、承銷、經紀及自營業務之票券業或銀行業,及外幣清算交割銀行,得逕行辦理旨揭定期存單之相關業務。
正本:本國指定銀行總行(請轉知所屬各外匯業務指定分行)、外商及陸商指定銀行台北分行(請轉知在台分行)、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票券金融商業同業公會(請轉知所屬會員)
副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本行金融業務檢查處、法務室、外匯局交易科、匯款科、資料科(均含附件)
 

檔案下載

  • 銀行發行外幣可轉讓定期存單管理要點PDFDOCODT
  • 銀行發行外幣可轉讓定期存單管理要點總說明PDFODTDOC
  • 銀行發行外幣可轉讓定期存單管理要點逐點說明DOCODTPDF
  • 銀行發行外幣可轉讓定期存單年度發行計畫PDFDOCX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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