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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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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業現行外匯收支或交易資料傳輸至本行外匯資料處理系統,請依照修訂後「電腦檢核交易單證內容之項目說明」(附件1至6)辦理。請查照。(自110年7月1日起停止適用)

發布日期:

中 央 銀 行 外 匯 局  函
地址:10066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2號
承辦人:陳逸芸
電話:02-23571223
傳真:02-23571129
電子信箱:yiyun@mail.cbc.gov.tw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1月27日
發文字號:台央外捌字第107004658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
主旨:銀行業現行外匯收支或交易資料傳輸至本行外匯資料處理系統,請依照修訂後「電腦檢核交易單證內容之項目說明」(附件1至6)辦理。請查照。
說明:本次修訂係配合本行107年11月13日修正「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及「銀行業輔導客戶申報外匯收支或交易應注意事項」酌作文字修正,並彙集其他相關函令之主要內容。
正本:本國指定銀行總行(請轉知所屬各辦理外匯業務分行)、外商及陸商指定銀行台北分行(請轉知在台分行)、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副本:本行資訊處、本局外匯交易科、匯款科、外匯稽核科、簽證科(均含附件)

檔案下載

  • 附件1電腦檢核交易單證內容之項目說明PDF
  • 附件2幣別代碼表PDF
  • 附件3各種代碼說明PDF
  • 附件4-1 細分類692、693PDF
  • 附件4-2 細分類695PDF
  • 附件5國家或地區名稱及代碼對照表PDF
  • 附件6無統一編號之機構及個人歸戶一覽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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