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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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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修正「銀行業辦理外匯收支或交易資料申報問答集」(以下簡稱申報問答集)部分內容如附件,請轉知負責相關業務同仁,請查照。

發布日期:

中 央 銀 行 外 匯 局  函
地址:10066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2號
承辦人:董家興
電話:(02)2357-1230
傳真:(02)2357-1129
電子信箱:cbc16159@mail.cbc.gov.tw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1月13日
發文字號:台央外捌字第107004487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
主旨:茲修正「銀行業辦理外匯收支或交易資料申報問答集」(以下簡稱申報問答集)部分內容如附件,請轉知負責相關業務同仁,請查照。
說明:
一、「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經本行於本(107)年11月13日修正發布,並自107年11月15日起生效,爰配合修正旨揭申報問答集部分內容,並自107年11月15日起適用。
二、修正後完整申報問答集電子檔,可於本行網站外匯通函彙編「伍、表報」之本函函號項下查詢。
正本:本國指定銀行總行(請轉知所屬各辦理外匯業務分行)、外商及陸商指定銀行台北分行(請轉知在台分行)、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信用合作社聯合社(請轉知各信用合作社)、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請轉知各農漁會信用部)、本行金融業務檢查處
副本:本局外匯交易科、匯款科、外匯稽核科、簽證科(均含附件)
局 長   顏 輝 煌

檔案下載

  • 銀行業辦理外匯收支或交易資料申報問答集-10711PDF
  • 銀行業辦理外匯收支或交易資料申報問答集-11007PDF
  • 銀行業辦理外匯收支或交易資料申報問答集-修正部分內容-107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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