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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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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作業規範」業經本行於107年1月4日以台央外柒字第1070000001號令修正發布,並自107年1月6日生效,檢附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發布日期:

中 央 銀 行  函
地址:10066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2號
電話:(02)2357-1217
傳真:(02)2357-1265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月4日
發文字號:台央外柒字第107000265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
主旨:「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作業規範」業經本行於107年1月4日以台央外柒字第1070000001號令修正發布,並自107年1月6日生效,檢附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作業規範」第16點第2項訂定「數位外匯存款帳戶月報表」如附件1,指定銀行開辦以網路方式開立數位外匯存款帳戶後,應依本作業規範規定報送月報表。
二、「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作業規範」第16點第2項之「外匯部位日報表」、「出口及匯入匯款交易日報」、「進口及匯出匯款交易日報」、「遠期外匯日報表」、「無本金交割新臺幣遠期外匯日報表」、「國外負債餘額日報」及「買賣外幣現鈔及旅行支票業務交易日報表」修正如附件2至8;第17點第2項之「指定銀行承作短期及中長期外幣貸款資料填報說明」、「匯出、入匯款之分類及說明」、「各項外匯業務應掣發單證之內容說明及參考格式」及「委外加工及商仲貿易業務掣發單證及資料填報說明」修正如附件9至12;本行104年1月8日台央外柒字第1040002998號函檢送之前述報表及說明停止適用。
正本:本國指定銀行總行(請轉知所屬各外匯業務指定分行)、外商及陸商指定銀行台北分行(請轉知在台分行)、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請轉知各農漁會信用部)、中華民國信用合作社聯合社(請轉知各信用合作社)、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副本: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本行金融業務檢查處、法務室、外匯局外匯交易科、匯款科、外匯稽核科、外匯資料科(均含附件)
 

檔案下載

  • 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作業規範修正規定ODT
  • 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作業規範修正總說明PDFDOCODT
  • 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作業規範修正對照表ODT
  • 附件1-數位外匯存款帳戶月報表XLSXODSPDF
  • 附件2-1銀行外匯部位日報表XLSXODSPDF
  • 附件2-2銀行外匯部位日報表PDFDOCODT
  • 附件3-出口及匯入匯款交易日報DOCODTPDF
  • 附件4-進口及匯出匯款交易日報DOCPDFODT
  • 附件5-遠期外匯日報表DOCODTPDF
  • 附件6-無本金交割新臺幣遠期外匯交易之明細資料檔製作說明DOCODTPDF
  • 附件7-國外負債餘額日報ODSPDFXLS
  • 附件8-買賣外幣現鈔及旅行支票業務交易日報表ODTDOCPDF
  • 附件9-指定銀行承作短期及中長期外幣貸款填報說明ODTDOCXPDF
  • 附件10-1匯出匯款分類及說明DOCXODTPDF
  • 附件10-2匯入匯款分類及說明DOCXODTPDF
  • 附件11-JOB-CODE-0PDFXLSODS
  • 附件11-JOB-CODE-1PDFODSXLS
  • 附件11-JOB-CODE-3PDFODSXLS
  • 附件11-JOB-CODE-5PDFODSXLS
  • 附件11-5掣發各項單證內容說明ODTDOCXPDF
  • 附件12-委外加工及商仲貿易說明PDFODT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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