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通函彙編
- 21配合本局「匯出、入匯款之分類及說明」之修訂,茲修訂「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對大陸及香港地區匯出入款統計表(FMG2)」及「國際金融業務分行人民幣匯出入款統計表(FB6)」(如附件),自申報104年3月份資料起適用
- 22為配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單一申報窗口增修申報項目,茲修訂國際金融業務分行人民幣資產負債表「FB2」如說明二(詳附件),並自申報103年8月份資料適用,請查照。
- 23為配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單一申報窗口增修申報項目,茲修訂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資產負債表「FM1」如說明二(詳附件),並自申報103年8月份資料適用,請 查照。
- 24為應業務需要,茲修訂國際金融業務分行月報FMG2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對大陸及香港地區匯出入款統計表(如附件),並自申報103年5月份資料適用,請 查照。
- 25為配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單一申報窗口增修申報項目,茲修訂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月報「FB4」(如附件),並自申報103年1月份資料適用,請 查照。
- 26為配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單一申報窗口增修申報項目,茲修訂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月報「FM5」(如附件),並自申報103年1月份資料適用,請 查照。
- 27為利相關資料及早彙整,茲重申 貴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應確實依規定於期限內辦理業務資料統計申報,請 查照。(1020019550)
- 28關於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31式月、季報申報作業,請 查照轉知 貴行OBU依說明辦理。
- 29有關修正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月、季報表乙案,茲檢附更新後之各式申報報表及相關表單,請 查照轉知 貴行OBU依說明辦理。
- 30因統計需要,目前尚未申辦人民幣業務之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於開辦人民幣業務前,應先將開辦日期函報本行,並於開辦次月10日前按月申報人民幣業務相關報表,請 查照轉知所屬會員機構及外商銀行。
- 31茲修訂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月、季報表共31式,請 查照轉知 貴行OBU依說明辦理。
- 32為應業務需要,茲增訂「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量統計表」,請轉知已開辦人民幣業務之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自101年9月(報送101年8月份資料)起按月申報。請 查照。(自102.2.10起停止適用)
- 33為配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簡稱許可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茲增修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部分報表及填報須知,請自100年10月(報送100年9月份資料)起改依新格式填報,並依說明二至六配合辦理,請 查照。(自102.2.10起停止適用)
- 34為因應開放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申辦人民幣業務,各OBU應依說明二至四注意辦理新增人民幣業務相關報表及修正後OBU月報之填報作業,請 查照。(自102.2.10起停止適用)
- 35修改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月報「資產負債表」(表M1之1、M1之2)及「資產項目國家別分析表」(M4)部分欄位名稱及定義範圍如說明,請自100年3月(報送100年2月份資料)起改依新格式欄位名稱及定義範圍填報,請 查照並配合辦理。(自102.2.10起停止適用)
- 36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按月以網路申報之「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辦理兩岸金融業務往來月報表(依往來銀行別)」(簡稱FMG0),其中「往來銀行類別」F類範圍及名稱修正如說明二,請至本行網路申報系統下載新版本,切實據以申報,請 查照辦理。(自102.2.10起停止適用)
- 37自100年2月(報送100年1月份資料)起,各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請依新格式填報OBU月報「其他金融資產及其他金融負債明細表」(表M13)(如附件),請 查照辦理。(自102.2.10起停止適用)
- 38各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自99年10月1日起,請以「中央銀行金融資料網路申報系統」(簡稱新系統)單一管道申報兩岸金融業務往來月報表,並切實依說明二、三注意辦理。(自102.2.10起停止適用)
- 39本局96年8月27日台央外拾壹字第0960037886號函,自98年6月17日起停止適用
- 40OBU填製相關報表請切實依填製報表須知內容填報(自102.2.10起停止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