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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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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媒體對「7-ELEVEN收兌人民幣,將喪失貨幣主權」之報導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新聞稿                                        104年2月2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104)新聞發布第022號

澄清媒體對「7-ELEVEN收兌人民幣,將喪失貨幣主權」之報導

近日有關媒體對統一7-ELEVEN開辦人民幣兌換新臺幣業務,將影響臺灣貨幣主權之報導,恐有誤導,特予澄清如下:

一、國內便利商店遍及各大街小巷,常為來臺旅客購物消費之重要場所,如能兼營辦理人民幣收兌業務,可提升大陸地區等外國旅客兌換新臺幣現鈔之便利性,促進在地消費,並可減少人民幣在市面流通,進而提升新臺幣之主權性。

二、鑑於立法院及媒體對人民幣在臺流通問題,時有關注及報導,央行本於職責,除多次發布新聞稿呼籲「不得收受人民幣進行交易」,及派員至台北市主要商圈、夜市實地發放文宣進行宣導外,並持續採取多項有效措施:

(一)增加新臺幣現鈔兌換管道:

1、102年8月修法,增加外幣收兌處之增設。並依據地方需要,專案許可阿里山、日月潭風景區附近之茶行、特產店等設置外幣收兌處。至本(104)年1月底,全體收兌處家數已達421家,較102年增加計30家(詳附件1)。

2、鑑於全家便利商店於阿里山、臺北寧夏夜市等設置3家外幣收兌處,對陸客兌換新臺幣現鈔消費甚為便利,央行爰持續輔導統一7-ELEVEN 3家門市於104年2月起試辦人民幣收兌業務。

(二)加強實地查訪及政令宣導:

1、派員參與金管會「人民幣聯合查察小組」至全臺各地商圈查訪宣導,前已至阿里山、日月潭、花蓮及士林夜市等進行查訪,本(104)年將持續辦理。

2、103年9月間,有媒體報導「基隆廟口夜市店家有收受人民幣情形」,本行當日立即機動派員前往實地查訪,經向商家解說及規勸已無類似情形。

(三)加強新臺幣兌換網路資訊,期能宣導在先,阻絕人民幣流通問題於境外:

洽請財金資訊公司、臺灣銀行及中華郵政公司等利用媒體、廣告(桃園、松山機場入境大廳,詳附件2)及觀光局網頁等,加強ATM、外幣收兌處及假日郵局等新臺幣兌換管道訊息之宣傳,並與交通部觀光局網頁進行連結,方便大陸地區等外國旅客於來臺前,即可經由網路資訊等,預先知曉全臺新臺幣兌換管道(詳附件3)。

三、國內金融機構分支據點密布,大陸地區等外國旅客來臺後,已可在全臺銀行、郵局、外幣收兌處及ATM提款機等近28,000個據點,取得兌換新臺幣現鈔之服務(詳附件4)。全家及統一7-ELEVEN便利商店陸續開辦外幣收兌業務後,與金融機構所交織構成的金流網絡,不僅增加新臺幣現鈔兌換之便利性,減少人民幣在市面流通,進而提升新臺幣之貨幣主權性。

 

 

備註:

業務聯繫單位:外匯局稽核科                    電話:(02)2357-1205

新聞聯繫單位:秘書處聯絡科                    電話:(02)2357-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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