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查詢結果條列
- 41借款人申辦受本規定限制之購地貸款,可否以本人定存單向金融機構質借,資金用於購買該受限土地?
- 42借款人申辦受本規定限制之購地貸款,惟借款人於貸款存續期間提前部分清償,現有資金需求,可否於貸款成數上限內辦理增貸?
- 43金融機構承作購地貸款,如借款人主張購地係爲建造廠辦、商辦、自地自建等,是否受本規定之限制?
- 44借款人擬購買土地,該土地係屬配合政府政策,以「區段徵收、市地重劃」等方式開發,並經主管機關核定者,以該筆土地辦理貸款是否受本規定之限制?
- 45借款人於本規定實施前已辦理之購地貸款案件,如該購買土地尚未辦理動工興建,於本規定實施後,擬辦理轉貸,且原貸契約尚未屆期,貸款條件是否應按本規定辦理?
- 46借款人擬購買受限土地及其地上建物,如該建物屬未保存登記,或經金融機構認定為無價值、鮮少價值者,金融機構以該筆土地及其地上建物辦理貸款是否受本規定之限制?
- 47借款人於本規定實施前已辦理之購地貸款案件,如該購買土地尚未辦理動工興建,金融機構辦理舊貸案屆期續貸或屆期轉貸是否應按本規定辦理?
- 48金融機構承作之購地貸款,借款人如另以其他擔保品(例如:新建餘屋(待售)住宅、其他土地等)為擔保,資金流向購買都市計畫劃定之住宅區或商業區土地(下稱受限土地),是否應按本規定辦理?
- 49金融機構承作購地貸款案件時,可否以增加抵押土地最高限額抵押權方式,額外增加貸款金額?
- 50金融機構辦理購地貸款,有關購地取得成本,可否包括購買容積移轉費用、建物拆遷補償費用等其他費用?
- 51本規定第5點第2款所定之「1成」,金額應如何計算?
- 52借款人應切結購買土地於一定期間內動工興建,為督促借款人落實切結事項,金融機構應採行之相關配套措施?
- 53借款人於本規定實施前已辦理之工業區閒置土地抵押貸款案件,如抵押土地尚未興建開發,現有屆期續貸或屆期轉貸之需求,貸款條件是否應按本規定辦理?
- 54113.9.2「本行邀請銀行座談,敦促銀行妥善協處民眾申請房貸困難案件」新聞稿
- 55113.8.27「近期民眾申請房貸困難,並非本行籲請銀行自主管理不動產貸款總量所致」新聞稿
- 56113.8.22「有關本行籲請銀行自主管理不動產貸款總量之補充說明」新聞稿
- 57113.8.21「近期本行分別邀請34家本國銀行來行座談,請其自主管理不動產貸款總量,共同改善信用資源過度集中不動產貸款情形」新聞稿
- 58113.6.13「中央銀行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新聞稿」新聞稿
- 59113.4.26有關媒體報導資金活水注入房市之說明
- 60112.7.10本行選擇性信用管制規範對實際換屋者之協處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