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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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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第071號(修正「中央銀行同業資金電子化調撥清算業務管理要點」第48點及「中央銀行標售定期存單投標須知」第6點)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新聞稿                          98年3月27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98)新聞發布第071號

修正「中央銀行同業資金電子化調撥清算業務管理要點」第48點及「中央銀行標售定期存單投標須知」第6

一、  配合本(98)年3月30日起,本行發行定期存單之款項交割作業,改於存單發行日指定時點,由本行逕自得標金融機構或其委託機構在本行業務局之銀行業存款帳戶或其他金融業存款帳戶扣取,修正相關規定如次:

(一)   修正「中央銀行同業資金電子化調撥清算業務管理要點」第48點,增列第二項,明定本行以約定方式逕自連線機構帳戶扣款之情形,得準用第40點至43點有關同資系統對不足額扣付交易依排序等候機制處理之規定。

(二)   修正「標售定期存單投標須知」第6點規定,將定存單得標單位之繳款方式修正為由本行於定存單發行日指定時點,逕自得標單位或其委託機構在本行業務局開立之銀行業存款戶或其他金融業存款戶扣取。

二、  上揭修正規定自98年3月30日生效,修正規定如后附。

 

備註:

業務聯繫單位:業務局調撥科     電話:23571372

新聞聯繫單位:秘書處聯絡科     電話:2357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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