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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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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銀行發行外幣可轉讓定期存單管理要點。

發布日期:

中 央 銀 行  函
地址:10066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2號
電話:(02)2357-1217
傳真:(02)2357-1265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9月20日
發文字號:台央外柒字第105003786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
主旨:「銀行發行外幣可轉讓定期存單管理要點」業經本行於105年9月20日以台央外柒字第1050033896號令修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檢附修正規定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正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票券金融商業同業公會(請轉知所屬會員)、本行金融業務檢查處、法務室、外匯局外匯交易科、外匯資料科、國際金融業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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