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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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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第八條、「保險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第六條及「外匯經紀商管理辦法」第二條(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2015.5.22修正;保險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2015.5.1修正)

發布日期:
中 央 銀 行 函
地址:10066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2號
承辦人:鄭嘉慧
電話:02-23571110
傳真:02-23571959
電子信箱:cbc10063@mail.cbc.gov.tw
受文者: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3月7日
發文字號:台央外壹字第103001118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
主旨:「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第八條、「保險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第六條及「外匯經紀商管理辦法」第二條,業經本行於103年3月7日以台央外壹字第1030007869號令修正發布,檢附修正條文,請 查照。
正本: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台北外匯經紀股份有限公司、元太外匯經紀股份有限公司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本行金融業務檢查處、法務室、外匯局外匯交易科、簽證科(均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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