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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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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證券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及「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新聞稿                                 106年1月9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106)新聞發布第007號

外匯證券商開辦與證券業務相關之新臺幣即期外匯交易及外匯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

預告修正「證券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及「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

本行繼102年12月開放證券商辦理與證券業務相關之外幣間即期外匯交易業務後,為提升業者競爭力、擴大其業務範圍並提供客戶附加服務,本次進一步開放證券業得辦理新臺幣即期外匯交易及外匯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配合修正「證券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及「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等相關規定,研議期間感謝業者多次與本行座談溝通。

上開辦法之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將刊登於行政院公報及本行網站「中央銀行法令規章查詢系統」之「法規草案預告」(網址:http://www.law.cbc.gov.tw/)。各界如提供建議,請於公告翌日起30日內(即106年2月8日),向本行外匯局陳述或洽詢。

配合上述法規修正,本行另將研擬增訂「外匯證券商輔導客戶申報外匯收支或交易應注意事項」,修正現行「銀行業輔導客戶申報外匯收支或交易應注意事項」及「證券商及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申報中央銀行外匯收支或交易統計說明」,於未來法規發布施行時一併適用。

以下分別說明本次法規預告的重要內容。

壹、「證券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修正草案

本辦法自102年12月26日發布後,本次為第一次修正,主要開放外匯證券商辦理新臺幣即期外匯交易業務,亦大幅放寬外匯衍生性商品業務範圍,簡化多項業務申辦程序,並整併原有各類通函規定,以利業者遵循俾完善法制作業,重點如下:

一、明定「外匯證券商」定義與管理原則:

經本行許可辦理與證券業務相關之即期外匯交易業務之證券商,其外匯部位限額訂定及管理、拋補、申報、大額結匯交易通報、申辦電子化交易、掣發單證與媒體申報,以及未涉及匯率之外匯衍商等,一律比照「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管理。

二、外匯證券商辦理新臺幣與外幣間買賣超部位拋補:

(一)得擇定外匯指定銀行辦理部位拋補;

(二)或於開辦即期外匯交易並有實績證明後,檢附文件向本行申請,成為外匯經紀商辦理居間業務之對象,亦即參與銀行間外匯市場,與指定銀行或其他外匯證券商拋補。

三、實需文件:訂定外匯證券商承作新臺幣即期外匯交易業務之條件及修正申辦文件。涉及外匯交易須驗證同一客戶與該證券商進行證券交易之實需文件。

四、擴大外匯衍生性商品業務範圍及簡化申辦程序:

(一)外匯衍生性商品、複雜性高風險外匯衍生性商品及結構型商品等,準用「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定義。外匯結構型商品併入外匯衍生性商品業務。

(二)擴大開放外匯衍生性商品之辦理範圍(含新臺幣匯率),並簡化申辦程序及規範應遵循事項,包括外匯衍生性商品業務人員資歷規定。

(三)參照銀行業管理,部分外匯業務改採低度管理,申辦程序由事前申請,簡化為逕行辦理或事後函報備查。

五、其他開放事項:

(一)證券商辦理涉及外匯之財富管理業務方式,擴增指定單獨管理金錢信託及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帳戶。

(二)增訂證券商擔任國內募集發行外幣計價指數股票型基金之參與證券商、流動量提供者及相關自營及經紀業務。

貳、「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本辦法自84年8月30日訂定發布後,歷經7次修正,本次修法最主要目的為開放外匯證券商辦理涉及新臺幣即期外匯交易業務,及修正現行申報書格式以推動紙張減量,其次是配合「有限合夥法」發布施行並兼顧其他實務需要,本次共計修正4條以及第2條附件「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書」,以下簡要說明:

一、原規定之簡化或放寬:

(一)「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書」由3聯式簡化為2聯式,第1聯留存銀行業或外匯證券商,第2聯由申報義務人留存。

(二)申報義務人向銀行業申請利用網際網路辦理新臺幣結匯申報,可線上辦理而無須再「親赴櫃檯」。

(三)為維護申報義務人權益,未結匯之其他交易憑證申報資料,比照申報書申請更正,不再訂定7日期限。

二、本次新增:

(一)增列「外匯證券商」定義,其受理本行許可外匯業務之結匯申報,準用銀行業相關規定。

(二)配合「有限合夥法」納入有限合夥為申報義務人,適用與「公司」相同的結匯申報規定。

附件列表:

證券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條文對照表

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部分條文及第二條附件修正草案(總說明條文對照表

 

備註:

業務聯繫單位:外匯局簽證科                                 電話:(02)2357-1213、1219

                            外匯局國際資金及匯款審核科  電話:(02)2357-1199、1198

新聞聯繫單位:秘書處聯絡科               電話:(02)2357-1561

 

檔案下載

  • 證券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DOCODTPDF
  • 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書(修正後)DOCXODTPDF
  • 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書(修正前)DOCXODTPDF
  • 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部分條文及第二條附件修正草案總說明DOCODTPDF
  • 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DOCXODT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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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證券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DOCODTPDF
  • 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書(修正後)DOCXODTPDF
  • 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書(修正前)DOCXODTPDF
  • 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部分條文及第二條附件修正草案總說明DOCODTPDF
  • 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DOCXODT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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