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複申貸、轉貸、展延、更換擔保品等規定
- 2191.7.17土銀通函
- 22關於辦理青年優惠房屋貸款暨信用保證專案借款人,因經濟因素得個案與承辦金融機構協商展延貸款期限,中小信保基金配合展期保證
- 2398.4.20土銀函轉知各銀行,金管會函示有關「青年優惠貸款暨信用保證專案」之貸款戶,因經濟因素擬申請延長還本寬限期之相關規定
- 24優惠房貸貸款戶可於撥貸後再申請寬限期(90.9.20台央業字第020050929號函)
- 2598.3.3土銀函轉知各銀行,中央銀行業務局函示有關政府優惠購屋專案(含88年開辦之1500億元政府優惠房貸及89年起至97年間辦理之1兆6800億元優惠購屋專案貸款)貸款戶辦理貸款期限展延為30年應檢附之相關文件,放寬為「應檢具足資證明其經濟困境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