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中央銀行-中文版

:::

OBU利用指定銀行之「民間匯出入款當年累積結匯金額查詢電腦專線」傳送OBU月、季報資料(95.12.29 /0950056101)(自102.2.10起停止適用)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外匯局 函
地址:10066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2號
承辦人:黃昭榮
電話:02-23571280
傳真:02-23571959
電子信箱:cbc03018@mail.cbc.gov.tw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5年12月29日
發文字號:台央外拾壹字第095005610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如文
主旨:自即日起,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可以利用指定銀行之「民間匯出入款當年累積結匯金額查詢電腦連線作業系統」辦理電腦連線傳送國際金融業務月、季報(不含兩岸金融業務報表)資料,並應依說明三(三)及四(二)所訂期限完成傳送作業,請 查照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據「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三、四項規定辦理。
二、隨函檢附儲存「國際金融業務月季報資料電腦連線傳送央行外匯局作業系統」操作手冊(以下簡稱「操作手冊」)、OBU報表勾稽及代碼表等資料檔案之磁片乙片。
三、以「線上登錄」方式傳送資料者,請按下列各點辦理:
(一)資料登錄及傳送方式,請按前述操作手冊辦理。
(二)正式上線前,請先向中華電腦中心洽取測試密碼進行測試工作,測試成功後,除須行文向本局報備正式上線之時間與兩位負責聯絡人員之名字及電話號碼外,另須向中華電腦中心洽取正式密碼。
(三)如作業未能及時配合,最遲應自96年6月(報送96年5月份資料)起改以線上登錄方式傳送。
四、需以「線上傳輸」方式傳送資料者,或已經以「線上登錄」方式傳送,欲改為以「線上傳輸」方式傳送資料者,請注意下列各點:
(一)本局將於96年4月底前提供檔案格式供各銀行製作傳輸資料之依據,並訂於96年6月底開始委託中華電腦中心進行測試。
(二)如作業未能及時配合,最遲應自96年9月(報送96年8月份資料)起改以線上傳輸方式傳送。
五、至於OBU兩岸金融業務月報表之報送,仍請依照本局94年5月11日台央外拾壹字第0940021461號函規定以媒體(磁片)方式申報。
六、中華電腦中心聯絡電話:02-23931122轉556或561
正本:各國際金融業務分行
副本:財團法人中華電腦中心(無附件)

檔案下載

收合/CLOSE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