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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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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銀行發行澳幣可轉讓定期存單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新聞稿                                 105年9月19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105)新聞發布第175號

開放銀行發行澳幣可轉讓定期存單

本行於104年5月開放指定銀行發行外幣可轉讓定期存單(以下簡稱NCD),並於同年7月31日訂定「銀行發行外幣可轉讓定期存單管理要點」。該業務自104年8月31日開辦至本(105)年8月底止,共有16家銀行發行,發行總額達62億美元。

外幣NCD之買賣交割係透過外幣結算平台DVP機制辦理,目前得發行美元、人民幣、日圓及歐元,為便利銀行提供更多幣別產品,本行規劃擴增該平台提供之服務幣別,其中澳幣預計將於10月底上線,未來銀行即可發行澳幣NCD。

為配合本項業務開辦,並讓銀行得以進行相關前置作業之準備,本行於105年9月20日修正發布「銀行發行外幣可轉讓定期存單管理要點」,增列銀行得發行澳幣NCD。此外,指定銀行前依本要點規定,經本行許可發行外幣NCD之額度內,得逕行擴增發行幣別,無須另向本行申請許可。

附件:銀行發行外幣可轉讓定期存單管理要點第2點修正規定 

備註:
業務聯繫單位:外匯局簽證科      電話:(02)2357-1217
新聞聯繫單位:秘書處聯絡科      電話:(02)2357-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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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銀行發行外幣可轉讓定期存單管理要點第2點修正規定DOCODT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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