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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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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地區性金融統計編製說明,請參照填報2021年第1季資料

發布日期:

2021年第1季之LBS資料,新、舊格式皆須填報:

新格式資料,請以本行「金融資料網路申報系統」傳送;

舊格式資料,請以E-MAIL方式傳送至承辦人信箱

2021年第2季起之LBS資料,僅須傳送新格式資料,舊格式毋須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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