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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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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宅、公教住宅、勞宅等政策性優惠房貸主管機關訂定承受災戶原房貸相關規定之辦理情形

發布日期:

關於國宅、公教住宅、勞宅等政策性優惠房貸主管機關訂定承受災戶原房貸相關規定之辦理情形:

貸款種類
國宅貸款
公教住宅貸款
勞宅貸款
主辦機關
內政部營建署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公務人員住宅及福利委員會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發文日期

89年5月2日 89年6月13日 89年7月3日
文號
台89內營北企字第8985604號函 89住福企字第308694號函 台89勞福一字第0027251號函
檢附資料
「台灣省貸款人民自建、獎勵投資興建國民住宅九二一震災協議承受受災戶房屋貸款建物部分作業要點」 「公務人員住宅及福利委員會與九二一震災受災戶協議承受貸款餘額作業注意事項」 「九二一地震輔助勞工建購住宅貸款受災戶申請承受建物貸款餘額作業注意事項」、「九二一地震輔助勞工建購住宅貸款受災戶協議承受建物貸款餘額申請書」
函知單位
承辦行庫及各縣市政府 承辦行庫 承辦行庫及各縣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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