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中央銀行-中文版

:::

函三家專業金融行庫「有關基層金融機構申請利息補貼作業程序之說帖」

發布日期:
有關「基層金融機構申請利息補貼作業程序」之說帖
業務局 八十九年十月四日

一、 本行訂定之「金融機構辦理九二一地震災民重建家園緊急融資申請核撥相關款項作業須知」,業於八十九年五月二十九日以(八九)台央業字第0二00一七0三九號通函各承辦金融機構,有關基層金融機構辦理撥付專款案件之承貸手續費、利息差額、前三年墊付借款戶貸款利息核撥程序為:承貸基層金融機構每月十日前備函檢具文件,透過指定之農業行庫(包括中國農民銀行、台灣土地銀行及台灣省合作金庫,其中中國農民銀行負責南投縣市各農會信用部,台灣土地銀行負責台中縣市各農會信用部,合作金庫負責全部信用合作社及南投縣市台中縣市除外之基層金融機構)彙總於每月十五日前向本行申請核撥上個月之承貸手續費、貸款利息差額及本行墊付借款戶之貸款利息,經本行核准後於每月二十日撥入其指定之農業行庫在本行業務局的準備金帳戶,再轉入基層金融機構在各該行庫存款帳戶。

二、 : 截至目前已有大雅鄉等二十家農會依上開程序獲撥付承貸手續費、貸款利息差額及本行墊付借款戶之貸款利息,部分農會信用部如有未諳補貼作業程序者,請逕洽其指定之農業行庫包括中國農民銀行、台灣土地銀行及台灣省合作金庫。

檔案下載

  • 函三家專業金融行庫RTF
收合/CLOSE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