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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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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1.17新聞發布第022號(為減輕921震災貸款戶利息負擔,本行修正貸款計息規定,當郵政儲金一年期定儲機動利率低於2%時,本專案貸款災民負擔固定利率2%部分,改按郵儲利率連動調整)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新聞稿 98年1月17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98)新聞發布第022號

為減輕921震災貸款戶利息負擔,本行修正貸款計息規定,當郵政儲金一年期定儲機動利率低於2%時,本專案貸款災民負擔固定利率2%部分,改按郵儲利率連動調整

一、 921震災專案貸款自88年開辦以來,總計核准金額673億餘元,貸款戶達38,933戶。本專案貸款重建、購屋每戶最高350萬元,其中150萬元免息,150萬元至350萬元適用固定利率2%,另修繕貸款每戶最高150萬元,適用固定利率2%;俟郵政儲金一年期定儲機動利率(以下簡稱郵儲利率)回升至5.35%時,前開固定利率2%部分再自行調整為3%。

二、 本行自97年9月六度降息以來,日前郵儲利率已跌落2%以下,為反映郵儲利率,並減輕災民負擔,本行於本日邀請主要承辦金融機構會商,決議修正本專案貸款計息規定:當郵儲利率低於2%時,上述災民負擔固定利率2%部分,改隨郵儲利率連動調整,並自98年1月23日起實施。

三、 以目前郵儲利率1.1%計算,本項措施將使每一震災貸款戶每年每100萬元貸款減少利息支出9,000元(=100萬元×(2%-1.1%))。

備註:

業務聯繫單位:業務局貼放科 電話:2357-1357

新聞聯繫單位:秘書處聯絡科 電話:2357-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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