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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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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命令第二點

發布日期:
總統令   中 華 民 國 八十八 年 九 月 廿五日
華總一義字第八八OO二二八四四O號

緊急命令


二、中央銀行得提撥專款,供銀行辦理災民重建家園所需長期低利、無息緊急融資,其融資作業由中央銀行予以規定,並管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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