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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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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張三為某種節稅或其他考量,與建商協議,土地先於八十八年以前過戶至其名下而為起造人,俟完工後再將建物於八十八年間過戶至張三名下,則屆時張三是否可向承辦行庫申請此次優惠房貸專案?

發布日期:
答:購置房屋者若在房屋興建期間,土地在八十八年以前先過戶至其名下,並以其為起造人,在建物興建完工後,於八十八年一月一日至八十八年十二月卅一日間辦妥建物過戶登記,購屋者(即該起造人張三)可以其名義並提出相關買賣事實文件向本國行庫申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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