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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名下房貸戶數之認定方式?(本次增修)
- 金融機構應向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下稱聯徵中心)辦理歸戶查詢,自然人名下以房屋(包括建物權狀未含「住」字樣者)為抵押之擔保放款,且資金用途代號為「1」者(購置不動產) (簡稱「房貸」),或經金融機構確認其貸款資金之實際用途屬購置不動產者。
- 「房貸」戶數應依擔保品數量認定,1筆擔保品應認定為1戶「房貸」。惟自然人因繼承而承受之房貸,不計入借款人名下之房貸戶數。
- 金融機構於個案撥款前,應再次查詢確認自然人名下之房貸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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