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第三節 國庫撥匯基金之撥轉及回撥
第九章 收付庫款及國庫撥匯基金之處理
第三節 國庫撥匯基金之撥轉及回撥
一、依財政部授權於每日庫款撥匯作業前,自國庫存款戶撥轉撥匯基金至本行業務局跨行業務結算擔保專戶,並於日終回撥國庫存款戶。
二、每日撥轉及回撥撥匯基金應編製庫方傳票「國庫存款撥轉」、「存放代庫銀行」科目之收入傳票、支出傳票,及行方傳票「公庫存款-經理國庫存款」、「內部往來-業務局同資戶」科目之收入傳票及支出傳票,辦理轉帳手續。
三、會計分錄如下:
(一)撥轉撥匯基金
庫帳:
借:國庫存款撥轉
貸:存放代庫銀行
行帳:
借:公庫存款-經理國庫存款
貸:內部往來-業務局同資戶
(二)回撥撥匯基金
庫帳:
借:存放代庫銀行
貸:國庫存款撥轉
行帳:
借:內部往來-業務局同資戶
貸:公庫存款-經理國庫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