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收付庫款及國庫撥匯基金之處理
第一節 收付庫款資料之彙整
一、每日依各國庫承轉行、國庫署與國庫局(經辦行)所送之庫款收入及兌付國庫支票明細資料,彙編「庫款收入明細表」(格式9-1)及「兌付國庫支票明細表」(格式9-2)或存於電腦貯存體中。
二、每日將前一營業日國庫收入、兌付國庫支票、匯款及網路(含行動支付)繳庫明細資料傳送國庫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