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由法定代理人(公司負責人)親自領現。
(二)法定代理人應出示領取人之最新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等資料及其個人身分證明文件,國庫經辦行並應至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核對相關資料,以確認領取人身分無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