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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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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庫經辦行受理無人繼承遺產賸餘現金繳庫時,應注意哪些事項?

發布日期:

(一) 無人繼承遺產賸餘現金應以繳款書繳入「1217100210-3」其他雜項收入科目,收入及對帳機關均為「171000-3」財政部國庫署。

(二) 備註欄之繳款人應填寫「遺產管理人○○○繳納賸餘現金」,並請繳款人於備註欄留下聯絡電話或地址。

(三) 繳款書第2聯交繳款人收執,第3聯寄送財政部國庫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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