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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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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支票繳納逾期稅款,其滯納金及利息如何計算?若支票退票,而納稅人已向國稅局辦理申報,其權利義務如何劃分?

發布日期:

(一) 稅款逾限繳日期,得以即期支票繳稅,其滯納金、利息應計算至收票日止。

(二) 以支票繳納稅款,代收稅款金融機構在繳款書各聯加註「票據繳稅,兌現後生效」文義,如有退票應無權責之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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