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專業人員(辦事員)「應用系統開發人員」
中央銀行甄用資訊專業人員「應用系統開發人員」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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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及名額 |
應用系統開發人員(辦事員)1至2名 |
專業條件 |
一、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國內、外大學資訊相關研究所碩士學位。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考試資訊處理類科,或相當等級考試資訊處理相關類科及格。 二、具應用系統開發、程式設計等相關領域之專長,並具以下條件者尤佳: (一)具應用系統開發及維護等工作經驗。 (二)具C#、Cobol或Python等語言之程式設計經驗。 三、英語能力通過全民英檢(GEPT)中級檢定合格或相當等級(如附表)(含)以上語言測驗合格。 |
一般條件 |
無中央銀行人事管理準則第9條不得任(派)用規定情事者。 |
應徵 應檢附文件 |
有意應徵且符合上述條件者,請備齊下列資料電子檔,於民國114年9月30日以前至本行網站(網址:www.cbc.gov.tw)「徵才公告」(資訊專業人員「應用系統開發人員」〔辦事員〕),依指示輸入資料線上報名並上傳下列電子檔: 一、國民身分證正反面(jpg檔、jpeg檔、png檔、bmp檔)。 二、本人最近半身正面相片電子檔(jpg檔、jpeg檔、png檔、bmp檔)。 三、最高學位證書(pdf檔)。 四、最高學歷成績單(pdf檔)。 五、符合各該專業條件之證明文件(pdf 檔): (一)以專業條件一(一)應徵者: 1、碩士學位證書。 2、相關研究報告(如碩士論文)及基本資料表(如附件)。 (二)以專業條件一(二)應徵者:考試及格證書。 六、英語能力證明文件(如:全民英檢、TOEIC、TOEFL等,pdf檔),惟如具有國外英語系國家之大學資訊相關研究所碩士學位者,免附。 七、系統管理、網路管理等相關證照(pdf檔,無則免附)。 八、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pdf檔,無則免附)。 ※參加甄選應注意事項: 註一:畢業證書如係國外或大陸港澳學歷須符合教育部訂頒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之規定,並加附中文譯本;國外學歷影本,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或公證人驗(認)證。 註二:如獲通知參加現場甄試者,應於當日甄試前繳驗上列資料正本(二、五(一)2除外);如有遺漏或不實者,視為不合格。 |
甄選方式 |
應徵者於本行網站「徵才公告」上傳及輸入資料齊全,由本行先就應檢附文件進行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先進行書面審查,獲入選者,另行通知參加現場甄試。 |
註:錄取人員依中央銀行職員進用及核薪要點規定,試用6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派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派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