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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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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定期存單發行資訊之公告時間原則(增加7天期定期存單)

發布日期:

本行各類定期存單發行資訊之公告時間如次:

項目

公告時間(註)

28天、91天、182天期

發行當日8:45公告。

7天、14天期

1.發行日前2個營業日17:10第1次公告。

2.發行當日8:45第2次公告。

彈性天期

1.發行日前3-5個營業日17:10第1次公告。

2.發行當日8:45第2次公告。

標售

每月25日公告次月標售定期存單之資訊,遇假日則視情況提前或延後1個營業日公告。

註:若公告時間有異動,將於前1個營業日公告異動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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