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04年春節新鈔兌換事宜
中央銀行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2月5日
發文字號:台央發字第1040001996號
主旨:公告104年春節新鈔兌換事宜。
公告事項:
一、兌換期間:104年2月11日起至104年2月17日止,共5個營業日。
二、兌換據點:臺灣銀行、臺灣土地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第一商業銀行、華南商業銀行、彰化商業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中華郵政公司共454處兌換據點(詳附表),各據點均張貼告示。
三、兌換限額:貳仟圓及貳佰圓券歡迎兌換,壹佰圓券每人限兌100張,其餘壹仟圓及伍佰圓券酌量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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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4年度春節前各金融機構新鈔兌換據點一覽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