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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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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03年春節新鈔兌換事宜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16日
發文字號:台央發字第1020051649號
主旨:公告103年春節新鈔兌換事宜。

公告事項:
一、兌換期間:103年1月23日起至103年1月29日止,共5個營業日
二、兌換據點:臺灣銀行、臺灣土地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第一商業銀行、華南商業銀行、彰化商業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中華郵政公司共455處營業單位(詳附表),各兌換單位均張貼告示。
三、兌換限額:貳仟圓及貳佰圓券歡迎兌換,壹佰圓券每人限兌100張,其餘壹仟圓及伍佰圓券酌量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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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3年度春節前各金融機構新鈔兌換據點一覽表XLSODS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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