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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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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00年春節新鈔兌換事宜

發布日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月21日
發文字號:台央發字第0990060575號
主旨:公告100年春節新鈔兌換事宜。
公告事項:
一、兌換期間:100年1月26日起至2月1日止共5個營業日。
二、兌換據點:臺灣銀行、臺灣土地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第一商業銀行、
                            華南商業銀行、彰化商業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中華郵政公司共456處營業單位(詳附表),
                            各兌換單位均張貼告示。
三、兌換限額:每人限兌換100元券100張,其餘200元、500元、1,000元及2,000元券新鈔酌量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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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年度春節前各金融機構兌換新券據點一覽表XLSODS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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