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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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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台央發字第0910066793號公告-攜帶新臺幣出入台灣地區之限額公告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發文字號:台央發字第○九一○○六六七九三號

主  旨:茲公告自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起,旅客攜帶新臺幣出入國境之限額各為六萬元。
依  據:中央銀行法第十八條之一第一項及中央銀行發行新臺幣辦法第四條第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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