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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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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修正「中央銀行對銀行辦理融通作業要點」,並自112年8月1日生效

發布日期:

修正「中央銀行對銀行辦理融通作業要點」第十四點、第十五點、第十七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生效。
附修正「中央銀行對銀行辦理融通作業要點」第十四點、第十五點、第十七點

檔案下載

  • 台央業字第1120026991號令PDF
  • 中央銀行對銀行辦理融通作業要點第十四點、第十五點、第十七點修正規定(1120801生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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