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2月15日 發文字號:台央業字第1110045666號
主旨:公告本行重貼現率及其他融通利率調整事項。 依據:中央銀行法第21條。 公告事項:本行重貼現率、擔保放款融通利率及短期融通利率分別由年息1.625%、2%及3.875%,調整為年息1.75%、2.125%及4%,自111年12月16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