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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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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公告新臺幣存款準備率調整事項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9月22日
發文字號:台央業字第1110035324號
主旨:公告新臺幣存款準備率調整事項。
依據:中央銀行法第23條第1項及第2項、銀行法第42條第1項,以及「金融機構存款及其他各種負債準備金調整及查核辦法」第5條第1項。
公告事項:自111年10月1日起,支票存款、活期存款、活期儲蓄存款、定期存款及定期儲蓄存款準備率各調升0.25個百分點。調整後各類新臺幣存款準備率如次:
一、支票存款:11.25%。
二、活期存款:10.275%。
三、活期儲蓄存款:6%。
四、定期存款:5.5%。
五、定期儲蓄存款: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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