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16日 發文字號:台央業字第1110022749號
主旨:公告本行重貼現率及其他融通利率調整事項。 依據:中央銀行法第21條。 公告事項:本行重貼現率、擔保放款融通利率及短期融通利率分別由年息1.375%、1.75%及3.625%,調整為年息1.5%、1.875%及3.75%,自111年6月17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