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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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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3月份許可之外匯業務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新聞稿                                 106年4月13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106)新聞發布第071號

106年3月份許可之外匯業務

本行為持續落實外匯自由化、國際化既定政策及促進外匯業務健全發展,106年3月份許可或開放辦理下列業務:

一、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於境內基金資訊傳輸暨款項收付業務項下擴增期貨信託基金標的。

二、 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開辦外幣收單、授權轉接及清分與清算業務。

三、 富蘭克林華美證券投資信託公司辦理「在國內募集或私募外幣(含人民幣)計價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業務。

四、 台新銀行(雄科分行)及聯邦銀行(東湖分行)為外匯指定銀行辦理外匯業務。截至106年3月底止,累計指定銀行家數為3,430家,其中本國銀行3,391家(包括總行39 家,分行3,352家),陸商銀行3家,外商銀行36家。

 

備註:
業務聯繫單位:外匯局管理科      電話:(02)2357-1107
新聞聯繫單位:秘書處聯絡科      電話:(02)2357-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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