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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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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2月份許可之外匯業務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新聞稿                                 106年3月13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106)新聞發布第048號

106年2月份許可之外匯業務

本行為持續落實外匯自由化、國際化既定政策及促進外匯業務健全發展,106年2月份許可或開放辦理下列業務:

一、 玉山銀行發行外幣可轉讓定期存單。

二、 花旗(台灣)銀行辦理外幣計價國際債券承銷業務。

三、 法國巴黎銀行台北分行辦理非屬自有資金投資或避險需求之自行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業務。

四、 法商法國外貿銀行(台北分行)為外匯指定銀行辦理外匯業務。截至106年2月底止,累計指定銀行家數為3,428家,其中本國銀行3,389家(包括總行39 家,分行3,350家),陸商銀行3家,外商銀行36家。

 

備註:
業務聯繫單位:外匯局管理科      電話:(02)2357-1107
新聞聯繫單位:秘書處聯絡科      電話:(02)2357-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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