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9月份許可之外匯業務
中央銀行新聞稿  
105年10月12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105)新聞發布第195號
105年9月份許可之外匯業務
本行為持續落實外匯自由化、國際化既定政策及促進外匯業務健全發展,105年9月份許可或開放辦理下列業務:
一、 台新銀行申請辦理以信託方式兼營外幣全權委託投資外幣有價證券業務。
二、 京城銀行、日商三井住友銀行台北分行、渣打國際銀行、中國信託銀行及滙豐(台灣)銀行透過網路銀行、行動網路銀行及傳真等電子化方式辦理外匯業務。
三、 柏瑞證券投資信託公司擔任境外基金機構之國內受委任機構,於國內辦理向特定人私募境外基金業務。
四、 台北富邦銀行(三峽分行)、華泰銀行(北台中分行)、遠東銀行(石牌分行)及台新銀行(景美分行)為外匯指定銀行辦理外匯業務,截至105年9月底止,累計指定銀行家數為3,420家,其中本國銀行3,380家(包括總行39 家,分行3,341家),陸商銀行3家,外商銀行37家。
備註:
業務聯繫單位:外匯局管理科 電話:(02)2357-1107
新聞聯繫單位:秘書處聯絡科 電話:(02)2357-1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