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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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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9月份許可之外匯業務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新聞稿                                 104年10月13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104)新聞發布第207號

104年9月份許可之外匯業務

本行為持續落實外匯自由化、國際化既定政策及促進外匯業務健全發展,104年9月份許可或開放辦理下列業務:

一、 指定銀行於經本行許可或備查之網路銀行外匯業務項下,得受理顧客於線上新增自行本人外匯存款帳戶為約定轉出、轉入帳戶,辦理結匯及轉帳之約定事項,無須親赴銀行櫃檯申辦。

二、 放寬指定銀行受理以傳真交易指示方式,辦理結匯金額達等值新臺幣50萬元以上外匯業務。

三、 遠東銀行、京城銀行及永豐銀行申請發行外幣可轉讓定期存單。

四、 花旗(台灣)銀行及兆豐銀行辦理外幣債票券清算交割銀行業務。

五、 香港商聯昌證券申請經營以外幣收付之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業務,涉及資金之匯出、匯入部分。

六、 宏遠證券及德意志銀行臺北分行辦理非屬自有資金投資或避險需求之自行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業務。

 

備註:
業務聯繫單位:外匯局管理科      電話:(02)2357-1108
新聞聯繫單位:秘書處聯絡科      電話:(02)2357-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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