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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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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3月份許可之外匯業務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新聞稿                             104年4月14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104)新聞發布第073號

104年3月份許可之外匯業務

本行為持續落實外匯自由化、國際化既定政策及促進外匯業務健全發展,104年3月份許可辦理下列業務:

一、 簡化指定銀行申辦涉及外匯之電子化交易業務程序。

二、 中國信託證券投資信託公司辦理外幣全權委託投資外幣有價證券業務。

三、 凱基證券辦理與證券業務相關之外幣間即期外匯交易業務。

四、 合作金庫證券辦理非屬自有資金投資或避險需求之自行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業務。

五、 台新銀行副都心分行、瑞興銀行內湖分行、渣打銀行新莊分行、陽信銀行雲林分行及中國信託銀行埔墘分行等5家分行為指定銀行辦理外匯業務;截至104年3月底止,累計指定銀行家數為3,414    家,其中本國銀行3,375家(包括總行39 家,分行 3,336家),陸商銀行3家,外商銀行36家。

 

備註:
業務聯繫單位:外匯局管理科      電話:(02)2357-1108
新聞聯繫單位:秘書處聯絡科      電話:(02)2357-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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