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7月份許可之外匯業務
中央銀行新聞稿 101年8月13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101)新聞發布第131號
101年7月份許可之外匯業務
本行為持續落實外匯自由化、國際化既定政策及促進外匯業務健全發展,101年7月份許可辦理下列業務:
一、大陸商中國銀行台北分行辦理人民幣現鈔買賣業務。
二、台中銀行辦理店頭市場「新台幣匯率選擇權」業務。
三、中華開發工業銀行辦理到期90%保本之「新台幣利率交換與『PIMCO Total Return Bond Fund 及Templeton Global Total Return Fund按事先約定固定比率組成』之外幣債券基金指數交換及選擇權連結之組合式產品」業務及其再與新台幣存款連結之結構型產品業務。
四、國泰綜合證券公司經營以新台幣或外幣收付之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業務。
五、國泰世華銀行、安泰銀行、台北富邦銀行、聯邦銀行、臺灣新光銀行、彰化銀行、大陸商交通銀行等7家銀行共17家分行為指定辦理外匯業務銀行。截至101年7月底止,累計外匯指定銀行家數為3,171家,其中本國銀行3,120家(包括總行38家,分行3,082家),陸商銀行2家,外商銀行49家。
備註:
業務聯繫單位:外匯局管理科 電話:23571108
新聞聯繫單位:秘書處聯絡科 電話:2357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