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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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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本(13)日中央社電訊「立院三讀 不動產交易實價登錄」,本行補充說明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新聞稿                  100年12月13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100)新聞發布第237號

根據本(13)日中央社電訊「立院三讀 不動產交易實價登錄」,本行補充說明如下。

一、「不動產交易實價登錄」機制係政府於99年4月「健全房屋市場方案」推動辦理項目之一。該措施係揭示買賣雙方實際交易價格,可有效落實資訊透明,也是普世做法及原則,歐、美國家多已普遍採行,亞洲國家如日本、韓國、中國大陸、香港亦已實施。交易實價登錄不等於實價課稅。

二、內政部推動不動產交易實價登錄制度的好處,可使不動產市場交易資訊透明化,避免資訊不對稱,保障消費者權益。

三、根據多家銀行授信主管表示,不動產交易實價登錄有助於房屋買賣交易資訊透明,使銀行徵信資訊可靠正確,並使消費者易於取得購屋貸款。

 

備註:

業務聯繫單位:業務局貼放科      電話:(02)2357-1355

新聞聯繫單位:秘書處聯絡科      電話:(02)2357-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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