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發布第082號(98年3月份許可之外匯業務)
中央銀行新聞稿 98年4月14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98)新聞發布第082號
98年3月份許可之外匯業務
本行為持續落實外匯自由化、國際化既定政策及促進外匯業務健全發展,98年3月份陸續許可辦理下列業務:
一、高雄市第三信用合作社辦理人民幣現鈔買賣業務。
二、安泰商業銀行申請辦理新臺幣匯率選擇權業務。
三、鋒裕環球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擔任境外基金機構之國內受委任機構,於國內辦理向特定人私募境外基金業務。
四、亞太全球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辦理外幣全權委託投資外國有價證券業務。
五、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辦理以外幣收付之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業務。
六、宏遠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擔任境外基金管理機構愛德蒙得洛希爾資產管理公司之總代理人,於國內自行募集及直接銷售其境外基金業務。
七、上海銀行營業部,渣打國際銀行城東、松江、光復、北屯、北高雄分行,中信銀花蓮、大直、華山、屏東、樹林分行,永豐銀行汐止分行等12家為指定辦理外匯業務銀行。截至98年3月底止,累計外匯指定銀行家數為1,348家,其中本國銀行1,254家(包括總行36家,分行1,218 家),外商銀行94家。此外,國泰世華銀行淡水分行等9家銀行為辦理買賣外幣現鈔及旅行支票業務之簡易外匯銀行。
備註:
業務聯繫單位:外匯局管理科 電話:(02)23571108
新聞聯繫單位:秘書處聯絡科 電話:(02)23571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