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發布第100號(銀行業受理對中國四川震災捐款之匯款,其匯款金額不限,且不列入年度額度)
<網址:http://www.cbc.gov.tw> (97)新聞發布第100號
銀行業受理對中國四川震災捐款之匯款,其匯款金額不限,且不列入年度額度
本行為配合97年5月14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召開「有關因應中國四川震災『捐款專戶設立』及『救援物資統籌』協調會議」決議,於5月21日通函銀行業,自是日起,銀行業受理國內各界對中國四川震災捐款匯款至大陸地區,以從寬及便利方式,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書」之匯款性質應填報為「中國大陸四川震災捐贈匯款」。
二、結匯金額不計入申報義務人當年累積結匯金額。
三、文件確認:
(一)匯款人為海基會、各縣市政府、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不須確認文件,無匯款額度限制。
(二)匯款人為公益、慈善或相關團體:應確認內政部相關許可勸募文件,匯款金額不得超過許可勸募金額,且須於許可勸募文件加註結匯日期與金額。(三)匯款人為公司、行號、個人或其他非經內政部許可勸募之團體:大額匯款應確認相關文件,受款人均不得為匯款人本人。另本行與附屬單位員工及退休人員共募集震災捐款達新臺幣300餘萬元,業於5月20日匯入陸委會在台灣銀行總行之捐款專戶。
備註:
業務聯繫單位:外匯局匯款科 電話:2357-1192
新聞聯繫單位:秘書處聯絡科 電話:2357-1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