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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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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第011號(96年12月份有關外匯管理重要措施)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新聞稿 97年1月14 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97)新聞發布第011號
有關外匯管理重要措施
本行為持續落實外匯自由化、國際化既定政策及促進外匯業務健全發展,96年12月份陸續採行下列措施:
一、同意指定銀行申請辦理新種外匯業務:
(一)第一商業銀行:CPPI(Constant Proportion Portfolio Insurance)策略辦理新臺幣定期存款連結外幣利率指數之組合式產品業務。
(二)德商德意志銀行台北分行:外幣放款連結DMA(Diversified Municipal Arbitrage Index)指數之外幣組合式產品業務。
二、同意一銀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擔任境外基金管理機構北美信託基金管理人(愛爾蘭)有限公司之總代理人,於國內募集及銷售其境外基金業務。
三、同意香港商美銀證券亞洲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申請辦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業務,並由委託人以外幣交割款項及國外費用之收付。
四、同意華頓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瑞士商瑞士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申請辦理外幣全權委託投資外國有價證券業務。
五、核准永豐銀行南台中分行、台銀仁德分行、日盛銀行新莊、三民分行、中信銀復北、延吉、文山分行等7家銀行為指定辦理外匯業務銀行。截至96年12月底止,累計外匯指定銀行家數為1,210家,其中本國銀行1,149家(包括總行38家,分行1,111家),外商銀行61家。

備註:
業務聯繫單位:外匯局管理科 電話:(02)23571108
新聞聯繫單位:秘書處聯絡科 電話:(02)2357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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